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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直播有新规 不再是想播就播

    信息发布者:cgr2016
    2016-11-07 10:48:46    来源:南方都市报   转载

    国家网信办昨正式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四个关键词:双资质、总编辑、先审后发、即时阻断。

        
      南方农村报讯 国家网信办昨正式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四个关键词:双资质、总编辑、先审后发、即时阻断。
      
      双资质 《规定》称,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简而言之,就是说平台需要牌照,主播需要实名。
      
      总编辑 《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健全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制度。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总编辑。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先审后发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根据互联网直播的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图文、视频、音频等直播内容加注或播报平台标识信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
      
      即时阻断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规定》还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
      
      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且数量还在增长。2015年下半年以来,以“直播造人”为代表的淫秽色情事件频发,违反社会公德甚至涉赌、涉毒问题屡有发生。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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