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东升村五名村干部参与骗取补助51.8万元被处分
五华东升村危房改造名单全假,躲过镇政府审核把关、县住建局验收抽查,五名村干部参与骗取补助51.8万元被处分。
南方农村报记者 段凤桂 10月23日,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曝光了梅州地区5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文中提及,2014年至2016年,五华县横陂镇东升村8名村干部编造虚假资料,骗取上级下拔给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1.8万元,并擅自私发给不符合条件的建房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因监督和核查不力,五华县纪委给予横陂镇分管扶贫和村镇工作的副镇长邹干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横陂镇扶贫办主任周伟城、村镇建设办主任古志锋党内警告处分。 干部顶名领钱 转手交给村委 东升村距离横陂镇政府约10公里,是一个有5000多人的贫困村。根据五华县人民政府公示的名单,2015年全村共有33户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有5户因被查出买了社保被剔除,只剩下28户),每户18500元的补助款也在去年底发放到户。 10月27日,当记者拿着名单在村内走访时,部分村民对于名单感到震惊和愤怒。“这个小组长,他家的房子建了10年了,怎么能上名单?”联合村小组一位60出头的村民指着名单上的一个名字说。 让人意外的是,许多村小组长虽然榜上有名,但并未真正领取补助。今年70多岁的李同汉是联新村小组长,他说,补助款打到了他的账户,但他把钱交给了村委会。存折显示,2015年12月30日,他一次性取出了18500元。接着,他又拿出了一份收据,上面写着“收李同汉交来顶名2015年危房改造款壹万捌仟伍佰元”,收款人为村干部钟育梅,日期为2016年1月2日。 “我只是顶名而已,没有拿钱。”下圹村民小组长李清容斩钉截铁地说,名单上虽然有她的名字,但她把钱取出来后全部交给了村委会,至于钱最终给了谁、用于何处,她并不知情。 建房均有补贴 往年发钱类似 10月27日下午,东升村主任李乃平向记者坦承,名单上有33人,其中27人是村小组长,5人是村委会干部,另外1人是村里的保洁员。“名单是2014年5月确定的。当时,村里召集小组长开会,因为时间紧迫,会议决定由小组长和村干部共同顶名,等资金发放后再落实到各户。” “2015年,村里建好住房的有47户,但上面给的指标为28户。”李乃平说,2015年底,51.8万元补助款到位后,村委召集村民小组长和党员代表讨论决定了分配方式:低保户、困难户按18500元的标准足额发放(共8户),剩余资金平分给建好房的其他39户农户,即每户9487元。会议记录显示,2月3日,东升村在礼堂召开了“2015年发放危房改造资金会议”,47户建好房的农户现场领走了补助款。 事实上,2014年,东升村也采取类似的方式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村内一位60岁的女性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家原本住的是危房,2014年借了10多万元建了一栋两层的楼房,领了2400元补助款。对此,村委会一位村干部说,2014年东升村只分到6个指标,每户15000元,但当年村里有三四十户建房,所以每户就分了2400元。 然而,按相关规定,并不是当年建了住房就能享受危房补助政策。省里文件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二是所居住房屋属于认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三是所居住的房屋是唯一和长期自住的。而且,补助资金需要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农户。 乡镇把关不严 撤销支书职务 五华县住建局村镇建设股股长李毅告诉记者,东升村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确定名单时乡镇把关不严,而且验收时没能及时发现问题,“危房改造是以属地管理为主。” 李毅说,受客观条件限制,县住建局不可能到每个村实地查勘,只能抽查。2015年12月,五华县临时抽调了审计局、扶贫局、财政局、住建局部分工作人员组成核查验收组,对每个镇随机抽取2个村共30户进行现场查勘,不过当时没有抽到东升村。因此,验收完毕后,东升村的情况连同其他村的一并在电视台和政府网进行了公示。但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和举报,所以就按照原来的名单申请拨款并支付了。 “他们只是违规,并没有中饱私囊,不然就要移送司法机关了。”横陂镇纪委书记钟伟东说,东升村村干部主要还是执行政策不到位,把补助资金发给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但没私吞补助资金。因此,相应的处理就是村支书被撤销党内职务,其余4名支委被处以严重警告处分。
33人名单中,27人为村民小组长,5人为村委会干部。他们领取补助后,全部交给了东升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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